關于盡快解決抗疫期間醫護人員車輛通行的建議
醫衛界市政協委員劉慧、劉子安反映:目前我市抗疫進入最為緊張的階段,醫療資源面臨巨大壓力。醫護人員不僅需要堅守崗位,還要下沉社區,支援基層核酸檢測等各種防疫工作。因此,全面保障醫護人員及其車輛的順利通行,對于抗擊疫情至關重要。
3月31日,市疫情防控指揮部綜合協調組發布《關于疫情防控期間保障醫護人員正常通行的通知》,為醫護人員正常出行提供了制度保證。但是,4月1日市疫情防控指揮部發布了《關于嚴格車輛出行管控的通告》(2022年第18號),未對醫護人員的車輛出行做出明確規定。目前,徐州市主城區、各卡口、各街道、各小區對醫護人員車輛放行的標準尺度把握不盡相同。據調查了解,大多數一線防控人員僅以4月1日的《關于嚴格車輛出行管控的通告》作為車輛放行依據,對3月31日的《關于疫情防控期間保障醫護人員正常通行的通知》要求不再予以執行,導致主城區各醫院員工無法正常赴醫院工作或參與相關抗疫任務。這在很大程度上對原本就很緊張的醫護資源造成了嚴重影響,對醫護人員個人產生了負面心理作用,對整個抗疫工作非常不利。
為此建議:
一、繼續執行3月31日市疫情防控指揮部綜合協調組發布的《關于疫情防控期間保障醫護人員正常通行的通知》精神,請各地疫情防控指揮機構,市社會及社區防控組、交通管控組盡快通知各居民小區、交通卡口等一線管控點位,對符合要求的醫護人員及其車輛予以放行。
二、如按照最新防疫要求,確需醫護人員按照4月1日《關于嚴格車輛出行管控的通告》規定出行的,建議市防控指揮部盡快制定針對醫護人員車輛出行的具體細則,明確發放主體、發放要求和辦理程序等,以方便醫護人員辦理車輛通行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