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的十八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多次強調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特別是在中央人大工作會議上,他對全過程人民民主作了全面、清晰、精辟的論述。這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實踐新成果、理論新表達,是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的嶄新重大成果。協商民主是黨領導人民有效治理國家、保證人民當家作主的重要制度設計,同選舉民主相互補充、相得益彰,是我國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新時代做好人民政協工作,必須積極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加強人民政協專門協商機構制度建設,推進社會主義協商民主廣泛多層制度化發展,形成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協商民主制度體系。
全過程人民民主是最廣泛最真實最管用的社會主義民主
民主是全人類的共同價值,中國共產黨是人民民主的積極倡導者、忠實踐行者和堅定維護者。百年間,為實現真正的人民民主,中國共產黨帶領中國人民進行了不斷的理論和實踐探索。特別是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立足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進入新時代的新的歷史方位,全面總結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民主發展的歷史成就和寶貴經驗,深化對民主政治發展規律的認識,提出全過程人民民主的重大理念,拓寬民主內涵,健全民主制度,豐富民主形式,切實保障人民民主權利。當前,我國實行工人階級領導的、以工農聯盟為基礎的人民民主專政的國體,實行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政體,實行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民族區域自治制度、基層群眾自治制度等基本政治制度,鞏固和發展最廣泛的愛國統一戰線,形成了全面、廣泛、有機銜接的人民當家作主制度體系,構建了多樣、暢通、有序的民主渠道。全體人民依法實行民主選舉、民主協商、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依法通過各種途徑和形式管理國家事務,管理經濟和文化事業,管理社會事務。我國全過程人民民主實現了過程民主和成果民主、程序民主和實質民主、直接民主和間接民主、人民民主和國家意志相統一,是全鏈條、全方位、全覆蓋的民主,是最廣泛、最真實、最管用的社會主義民主。
人民政協的協商民主是全過程人民民主的一種重要形式
我國全過程人民民主不僅有完整的制度程序,而且有完整的參與實踐。人民政協的協商民主,對實現和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具有重要意義。
人民政協的協商民主凸顯了全過程人民民主的獨特性。人民政協作為協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和專門協商機構,從內涵價值看,以憲法、政協章程和相關政策為依據,以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為保障,集協商、監督、參與、合作于一體,實現了人民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監督權的有機結合,體現了社會主義民主的本質要求,符合廣大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從協商方式看,政協的協商豐富多樣、更加經常,除了有定期和不定期的各種會議協商形式,還有可以廣泛經常開展的提案、視察、調研、反映社情民意信息以及網絡議政等多種多樣的履職形式;從工作機制看,經過70多年的發展,人民政協已經形成了比較完備的政治協商制度體系、工作規程,全國政協形成了以全體會議為龍頭,以專題議政性常委會會議和專題協商會為重點,以雙周協商座談會、對口協商、提案辦理協商、網絡議政、界別協商、情況通報交流等為常態的協商議政格局,為全過程人民民主提供堅實的制度基礎。人民政協的協商民主,作為一種全過程人民民主的獨有的、重要的民主形態,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民主實踐過程中,實現了價值理性與工具理性的辯證統一,彰顯了“我有你沒有,我能你不能”的獨特政治優勢。
人民政協的協商民主展現了全過程人民民主的廣泛性。全過程人民民主的重要特征之一是“全”,即廣泛性。這個“廣泛性”不僅體現在民主參與主體的廣泛性,還體現在民主內容的廣泛性,而這與政協協商民主的內在價值是一致的。一方面,人民政協把不斷滿足人民對美好生活的需要、促進民生改善作為重要著力點,堅持就改革發展穩定重大問題、事關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問題進行廣泛協商,開展特定專題的會議、視察、專項、提案等進行民主監督,并且針對經濟、政治、文化和社會生活中的重要問題以及人民群眾普遍關心的問題,通過調研報告、提案、社情民意信息等形式,向黨和國家機關提出意見和建議。另一方面,人民政協作為統一戰線的組織、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的機構、人民民主的重要實現形式,是國家治理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具有中國特色的制度安排。通過協商廣泛凝聚共識,廣開言路,博采眾謀,凝心聚力,促進政黨關系、民族關系、宗教關系、階層關系、海內外同胞關系和諧發展,團結一切可以團結的力量,調動一切可以調動的積極因素,最大限度凝聚起共同團結奮斗的強大力量。
人民政協的協商民主增進了全過程人民民主的真實性。全過程人民民主是具體的、真實的、有效的民主,而不是抽象的、空洞的、無效的民主。人民政協的協商,集包容性、平等性和開放性于一體,有效克服西方資本主義國家人民“形式上有權,實質上無權”的弊病,更好地實現人民在日常政治生活中廣泛持續深入參與的權利。從協商主體看,堅持廣開言路、暢所欲言,使社會各方面的意見和要求都能得到充分表達,從而保證社會各界和廣大群眾有效地參與政治建設,實現民主權利;從協商方式看,堅持求同存異、合作包容,參與協商的各方面人士在憲法和法律范圍內可以自由發表意見,在充分民主平等的基礎上作出決策,既尊重大多數人的共同意愿,也照顧少數人的合理要求;從協商時機看,不僅可以在決策之前,而且可以在決策執行過程之中,使民主參與貫穿決策全過程,從而可以彌補選舉民主只能在決策之前對不同意見進行選擇而無法參與決策全過程的不足,以使民主決策、科學決策的機制更加完善;從協商過程看,協商的過程也是加強溝通、增進理解、擴大共識的過程,能夠有效實現黨的主張和人民的意志相統一,確保人民依法管理國家事務和社會事務、管理經濟和文化事業。我們可以看到,政協協商民主不僅僅是過程性民主,更是結果性民主,能夠切實回應并保障人民群眾的利益訴求。
踐行全過程人民民主理念,推進人民政協的協商民主實踐
70多年來,在中國共產黨領導下,人民政協堅持團結和民主兩大主題,服務黨和國家中心任務,在各個歷史時期發揮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并以其獨特的制度價值,為人類社會提供了更真實可靠的民主理論和實踐形式。新時代要深入踐行全過程人民民主理念,把協商民主貫穿履行職能全過程,堅持發揚民主和增進團結相互貫通、建言資政和凝聚共識雙向發力。
堅持正確政治方向。新時代要推進政協協商發展進步,必須堅持中國共產黨領導這一根本政治原則。把握民主協商的政治原則,運用民主集中制的優勢,植根中國大地,積極探索創新,使人民政協的協商工作跟上新時代步伐。加強黨對協商民主的頂層設計和組織領導,對協商民主在社會主義民主政治中的價值地位、協商民主與選舉民主的關系、協商民主的系統化建設等進行整體規劃和設計,形成更為完善的協商民主制度程序,進一步完善專門協商機構的制度體系,推動人民政協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更好地通過政協制度的有效運行和民主程序,把黨的主張轉化為社會各界的共識和行動。
強化協商的理念。堅持有事多商量,遇事多商量,做事多商量,商量得越多越深入越好。人民政協開展協商的過程,就是發揚民主、集思廣益的過程,就是交流思想、凝聚共識的過程,就是科學決策、民主決策的過程,就是實現人民當家作主的過程。優化“商”的環節設計,豐富平等對話、理性溝通、友好交流的民主形式,引導各協商主體更好地掌握對話技巧、溝通藝術和說服能力,避免簡單的你說我聽、各說各話,避免協商儀式化、程式化,大力營造既暢所欲言、各抒己見,又理性有度、合法依章的良好氛圍。
更好搭建協商平臺。全過程人民民主是“全方位”的,從協商民主的角度而言,就是要落實廣泛多層制度化發展的要求,發揮專門協商機構作用,更深入更全面地嵌入協商民主體系的各個部分之中,運用政協協商與基層協商有效銜接的經驗,搭建更大更高效的協商平臺,促進各種協商渠道優勢互補,協調配合,形成合力。強化政協協商與政黨協商有效銜接,積極探索和創新在政協平臺開展政黨協商的機制,不斷拓展和豐富政黨協商的形式。強化政協協商與基層協商有效銜接,以協商主體銜接為基礎,引導委員參與基層協商,暢通“雙向參與”渠道;以協商議題銜接為紐帶,立足群眾需要解決的小事、難事、急事,體現及時性、群眾性和實效性;以協商平臺銜接為依托,推動政協協商與街鎮基層協商之間的互聯、互通,推動協商平臺向園區、樓宇延伸,在更大范圍內凝聚共識。強化政協協商與人民團體協商、社會組織協商有效銜接,探索建立政協組織尤其是專委會與相關社會組織的聯系機制,擴大社會組織參與政協協商活動的渠道,探索政協協商帶動社會組織協商的有效形式,發揮社會組織中的政協委員作用。
豐富協商民主實踐。把人民當家作主具體地、現實地體現到黨治國理政的政策措施上來。落實全過程人民民主的“全鏈條”要求,一方面,人民政協應該在黨的領導下,圍繞中心服務大局,綜合運用協商議政、調研視察、提案辦理、社情民意信息等多種方式,串起履職鏈、工作鏈、成果鏈,為黨委政府決策科學化民主化提供更多支撐,實現力度疊加、同頻共振的效果。另一方面,人民政協應該不斷創新協商式監督的方式方法,更好地推動政策的有效執行。把協商民主貫穿于民主監督全過程,探索完善“協商+監督”工作鏈條,重視發揮各種協商形式在民主監督中的作用,在各種協商活動中增加民主監督內容。不斷創新完善擴大群眾有序參與的監督方式方法,集中各方面的智慧,讓各界人士、各方面的意見和要求、建議和批評充分地反映出來,聽到更多原汁原味的百姓聲音,使監督更接地氣。強化數字賦能提升監督科技含量,探索搭建“互聯網+監督”等多跨應用場景,在運用座談監督、實地檢查等傳統方法的基礎上,注重運用網絡等現代技術手段,實時傳送、現場感知、跨區協同,促進從傳統監督方式向科學、全程、全面監督轉變,實現不同監督渠道、不同監督手段、不同監督方式的銜接配合,不斷拓展民主監督的廣度、深度和效度。
著力提高協商能力。面對專業性強、涉及面廣、變化性大的協商議題,面對全方位、多視角、深層次的協商履職需要,人民政協亟需全面提升政治把握能力、調查研究能力、聯系群眾能力、合作共事能力。提高同黨外代表人士協商的能力,善于做好思想政治引領工作;提高同部門協商能力,善于把專業意見轉化為政策選項;提高同界別群眾協商的能力,善于當好反映訴求、匯聚民智、凝聚共識的橋梁紐帶。這是當前政協加強協商能力建設的著力重點。加強委員針對性培訓,促進委員更好掌握政協工作規律特點和方式方法,善于在談心說理、換位思考中,以各族各界人士熟悉的語言,亮出觀點意見,闡明原則立場,有效啟發引領;善于把握界別群眾思想動態,有效運用凝聚共識平臺載體,有針對性做群眾工作,真正做到各抒己見而又樂于互動,謀有差異而又善于求同,使建言資政更有用、凝聚共識更有效。加強專委會專業能力建設,培育專業精神、專業作風,把握好政策供給和政策需求的結合點,把專業意見及時轉化為黨政部門工作選項。加強政協應用型智庫建設,既努力挖掘有代表性、有影響力的本地資源,又充分利用有思想、有見地的外智外力,依托相關高校、研究機構、專業協會組織等開展重大議題研究和履職協作,開展調查研究、咨詢論證和建言獻策工作,加強對一些具有長期性、戰略性、基礎性的重大問題持續跟蹤研究,完善專班化運作機制,為提高政協協商水平提供支撐。